苏州市动漫游戏行业协会协会章程
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了本章程范本,旨在为社会团体制订章程时提供依据,规范社会团体行为。
本章程范本适用于社会团体制订章程,原则上应包含所涉及的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补充。社会团体据此范本制订的章程,须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方能生效。
苏州动漫游戏行业协会,英文名称为Association of Suzhou Animation & Games Industry (ASAGI),是苏州地区动漫游戏产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教学院所和个人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本团体的宗旨是组织会员根据国家发展动漫游戏产业的相关政策要求,实现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支持会员的工作和事业的发展。同时,加强会员与政府之间、会员之间、会员与社会间的联系,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加强信息交流,组织研讨和讲座等活动,并提供定向服务,推动会员间的经济合作,促进本协会与兄弟协会的交流和联系,推动苏州动漫游戏产业的健康发展。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苏州市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苏州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团体的住所为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355号一期202A-3。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包括开展多方位的动漫学术交流,进行资料调查、搜集和整理工作,传递行业动态和市场信息,提供业务咨询,交流管理经验。研究苏州动漫游戏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地方政策,探讨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规划,并向政府部门提供有关建议。组织会员创作、开发、设计动漫作品和产品,评定评比专业人员的业务等级。举办和策划动漫游戏大赛、展览,组织培训专业人才,普及和提高社会公众的动漫游戏知识。加强与国内外同行业的联系,组织开展技术、经济等方面的合作交流活动。承担政府委托事项,编辑出版刊物、资料,建立协会网站,开展有益于动漫游戏发展的其他活动。
本团体会员种类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需具备以下条件:拥护本团体的章程;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在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在苏州地区从事动漫游戏行业或与其相关的企业或个人。入会程序包括提交入会申请书、经理事会讨论通过,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本团体活动,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会员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按规定交纳会费,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定终止事宜等。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的职权包括执行决议,选举和罢免负责人,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等。本团体的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需具备一定条件,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本团体的资产来源包括会费、捐赠、政府资助、收入、利息和其他合法收入,经费用于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财务管理需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监督和审计。
扩展资料
苏州市动漫游戏行业协会是苏州地区动漫游戏产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教学院所和个人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本团体业务主管单位为苏州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接受苏州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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